1.代表學院行使甲方的管理職能,制定后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,負責與各服務公司簽訂合同及各類責任書(協議),并對其履行情況進行監督、檢查和考核。
2.代表學院對后勤服務方面的預算內經費(維修費、水電費、交通費、物業管理費等)和其他專項費用進行管理、使用和監督。
3.負責組織學院修繕工程的計劃和實施,對工程開展預算初審并進行招投標。
4.代表學院負責全院各類外包服務網點和食堂的管理及經營,并負責學院食品衛生安全的日常監督工作。
5.參與制定學院校園美化、綠化及環境保護的年度計劃,負責校園綠化和衛生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。
6.負責學院校醫室的管理工作,負責與衛生部門和疾控中心協調,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工作。
7.為學院教學、師生員工提供交通運輸服務,負責全院車輛及駕駛員車務管理工作,保障交通安全。
8.負責學院基本建設規劃的編制、項目申請、工程前期和施工檢查。
9.負責全院水電管理工作和節能管理工作。
10.負責校園的環境衛生清掃、保潔、生活垃圾的清除和轉運工作及“門前三包”等工作;負責學院飲水保障工作;負責學院部分教室、浴室、理發室、超市、蛋糕房、快遞站、洗衣房、文印店等管理服務工作。
11.代表學院負責學院物業管理招投標組織工作,負責物業管理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。
12.代表學院完成學院內各項招標采購任務。
13.負責教職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14.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。